2016年8月1日至5日,北京公交集團組織2016年第二期法律知識培訓班,我院采購與PPP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呂漢陽應邀講授《采購理論與實務》課程。
呂漢陽博士介紹了個人采購、企業采購和政府采購的區別與聯系,他認為,企業采購與政府采購都是委托代理的組織采購行為,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監管開展采購。但是企業采購更強調市場化的物料供應保障和靈活操作,政府采購更加注重規范和公平。我國的國有企業采購介于市場化的企業采購與政府采購之間。由于我國國有企業類別較多,一同的國有企業有的更偏向于市場化的企業采購,有的更偏向于政府采購。北京公交集團作為公共交通服務提供商,其公共性較強,可更多借鑒政府采購制度和程序,但仍然要考慮其采購與供應鏈的效率。
呂漢陽博士還講解了采購制度在我國的歷史演變和發展趨勢,以及采購招標常見法律風險。課后,呂漢陽博士還與主辦方和學員進行了交流,并介紹了剛剛出版的新書《PPP模式全流程指導與案例分析》。